ㄧ、依據本局113年5月28日桃教小字第1130049391號函續辦。二、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入學實施要點」規定,學生確實因為搬家完成戶籍遷徙且有居住事實者,得由家長(監護人)申請轉學;倘學生係因行為問題、輔導需要,或因挑選學校、班級、老師等考量欲轉學者,非屬本案受理對象。三、有關轉入學程序與各校作業情形,歡迎洽詢學校相關人員。四、檢附本市113學年度總量管制國民小學暑假轉入學作業資訊一覽表。
ㄧ、依據本局113年5月28日桃教小字第1130049391號函續辦。
二、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入學實施要點」規定,學生確實因為搬家完成戶籍遷徙且有居住事實者,得由家長(監護人)申請轉學;倘學生係因行為問題、輔導需要,或因挑選學校、班級、老師等考量欲轉學者,非屬本案受理對象。
三、有關轉入學程序與各校作業情形,歡迎洽詢學校相關人員。
四、檢附本市113學年度總量管制國民小學暑假轉入學作業資訊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