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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新聞稿】對於英代語文補習班無法提供補習服務,維護學員及教職員權益後續處理情形說明

  • 發布單位:終身學習科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有關英代語文補習班無法提供補習服務,對於學員及教職員權益後續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已接獲英代語文補習班來函表示無法繼續經營,並於1月12日會同消保官至英代語文補習班及英代語文補習班中壢分班現場稽查,現場大門深鎖未見營業,經查該班確實已無法提供補習服務,本局後續將督促該班妥處學員及教職員工相關權益事宜後,依規定方同意其歇業。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已於1月12日函請「中華民國補教業品保協會」啟動履約保證機制,由該協會協助英代語文補習班學員於6個月內向性質相近之補習班換取等值服務,以維護學員權益;教育局並於今日(1月13日)函文該班合作之金融機構及資融公司,說明該班無法提供補習服務,爰學員得依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事項規定辦理,終止消費借貸契約,向貸款機構申請止付補習班未提供服務部分之貸款餘額。

三、有關該班學員消費爭議部分,學員可至中華民國補教業品保協會網站( https://www.eqaa.org.tw/index )/消費者專區/案件申訴/補習班歇業學員申訴項下填寫申訴單,或洽詢(02)55690631由專人服務;亦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填寫消費爭議申訴。另桃園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已請該班提供學員及教職員工名冊、上課資料及課程費用金額,並將與該班合作之金融機構及資融公司召開會議,研商處理消費爭議、保障學員權益之最佳方案。

四、有關該班員工及教師勞資爭議部分,員工及教師可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線上申請可至桃園市勞資關係業務服務網(https://tycgdllrla.tycg.gov.tw/),或下載調解申請書填妥後逕送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後續將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以維護員工之權益。

五、今日(13日)與桃園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特助、新竹縣議會議員、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及消保官、英代語文補習班負責人、自救會代表及中華民國補教業品保協會召開英代外語消費爭議協調會,後續將持續積極辦理,以維護該補習班學員及教職員工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