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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9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研習一案,請廣為宣達並踴躍報名參加。

  • 發布單位:國小教育科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一、依據本局109年12月16日桃教小字第1090115644號函暨本市新屋國小110年6月9日屋小教字第1100003909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摘述如下:
(一)研習日期:110年7月5日(星期一)至7月9日(星期五),共5日(計36小時)。
(二)本研習皆採線上課程,審查後錄取名單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公告於本市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及本市新屋國小首頁公告,承辦學校新屋國小將另行通知課程連結會議代碼,俾利後續課程參與。
(三)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5項資格之一即可,且年滿18歲):
1、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4、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5、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 91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72小時以上證明者。
三、報名資格審查方式: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詳如附件實施計畫),即日起自至110年6月25日(星期五)止,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新屋國小教務處,並請註明報名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請各校惠允核予有課務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
五、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歉難核予時數。
六、檢附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