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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9學年度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協作計畫」

  • 發布單位:幼兒教育科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9學年度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協作計畫」
一、 計畫目的:

(一) 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課綱精神與內涵的實施策略

(二) 增進教保服務人員對於發現學習之學習區活動實施的能力

(三) 促進教保服務人員將課程實施歷程紀實整理並進行分享

(四) 鼓勵教保服務人員投入課綱實施的動機

二、 辦理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陳文玲】

三、 辦理日期與時間:

(一) 第一次:民國110年04月25日(星期日)9:00-16:00

(二) 第二次:民國110年05月23日(星期日)9:00-16:00

(三) 第三次:民國110年06月20日(星期日)9:00-16:00

(四) 第四次:民國110年07月04日(星期日)9:00-16:00

四、 辦理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綜合教學大樓N203教室

五、 參與對象:

(一)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對於課綱實施有理解意願且正嘗試運用課綱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

(二) 報名資格需曾參加過各縣市之課綱統整性課程實作與反思研習或北二區辦理之「課綱專業成長-教保服務人員初階學習社群」、「課綱專業成長-教保服務人員進階學習社群」、「課綱專業成長-教保服務人員精進學習社群」或「課綱專業成長-教保服務人員深研學習社群」。

(三) 請報名時,先行提供完整參與研習時數佐證資料至sncg201306@gmail.com,承辦人員確認收到資料後,得以通過審核,參與研習。

六、 報名方式:本研習活動將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研習活動訊息,由教保服務人員上網報名,於「研習進階搜尋」項目進入搜尋頁面,勾選「縣市」欄位並選擇「新竹市」;勾選「單位名稱」後鍵入「國立清華大學」;勾選「研習對象」並選擇幼兒園,按查詢即可;亦或查詢課程代碼:3066499。

七、 研習時數的核發:研習課程將安排作業與現場實作,學員須繳交作業並參與完整之四次研習,才准予核發研習時數:24小時。

八、 詳細課程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