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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局研製「目睹家庭暴力學生個案會議紀錄表(109.1231更新版)」1份,請各校於辦理該事務時使用,請查照。

  • 發布單位:學輔校安室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一、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輔導處遇辦理原則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略以:「學校所屬主管機關於受理防治中心之個案轉知後,應轉請學校召開個案會議,評估啟動三級輔導,如為一般性個案,建議由學校整合校內相關資源提供協助輔導;另經評估有需要專業及深入輔導者,則建議轉由各地學生諮商輔導中心協助連結專業輔導資源。...」,合先敘明。
三、各校依前開規定召開個案會議,為落實校園內兒少保護工作,本局研發製作「目睹家庭暴力學生個案會議紀錄表」,以提供校園教育工作者撰寫目睹家暴兒少會議紀錄時,使用統一格式,以利學校進行後續回覆辦理。
四、旨揭檔案已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業務專區/學輔校安室/兒少權益專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176&parentpath=0,9,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