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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食農戶外教育活動計畫

  • 發布單位:體育保健科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一、旨案係結合本市各休閒農業區資源,透過農事體驗活動,鼓勵師生親近自然,推廣食農教育及環境教育理念;另配合政府振興經濟方案,搭配使用農委會推出之「農遊券」,鼓勵師生參與休閒農業旅遊,帶動本市農村在地商機。

二、本案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
1、第一梯次:公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即日起至109年8月3日(星期一)17:00止。
2、第二梯次:桃園市各國民中小學即日起至109年8月14日(星期五)17:00止。
3、第三梯次: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4日(星期五)17:00止。
(二)本案經費申請須檢附資料包含申請計畫(表1)及經費概算表(表2)。
(三)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時間內將前揭申請資料核章後,免備文正本逕寄(送)中壢區自立國小學務主任潘光道收(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1200號,信封請加註「食農戶教育活動」),另電子檔請Mail至zles606@stu.zles.tyc.edu.tw (mail主旨請註明○○學校食農戶外教育活動計畫),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四)計畫內容:各校自農遊券合作業者中挑選至少2家辦理「跨區」食農戶外教育活動,本市農遊券合作業者名單如附件,惟該業者名單將不定期更新,請逕至農業易遊網(網址:https://ezgo.coa.gov.tw/zh-TW/Front/ETicket/UseStore)查詢最新業者名單,另行程安排可搭配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及觀光工廠等地點。
(五)經費補助:每班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含門票、車資、保險、活動材料等)。

三、請受補助學校於活動辦理完畢兩週內,將下列資料各1份寄 送自立國小學務處,以利核撥款項:
(一)紙本資料:
1、原始憑證正本:
(1)經申請學校逐級審查核章並裝訂成冊。
(2)倘以公開招標形式辦理者需檢附所去場域之原始憑證 。
2、收支結算表。
3、統一收據(繳款人:自立國小,請註明匯入公庫資料及 統一編號,匯款帳戶加註「金融機構代碼7碼」)。
4、成果報告 A4格式1份。
5、私立學校請檢附委辦經費支出憑證簿(如附件)。
6、公私立幼兒園請檢附立案證明資料。
(二)電子檔: 1、申請計畫檔。 2、成果報告檔。

四、本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各校(園)留意,以免影響請款 作業:
(一)補助經費超過10萬以上,請依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規 定辦理。
(二)請於109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向自立國小辦理經費核 銷事宜,經費超出補助金額者請檢附支出機關分攤表(如 附件)並務必提供正確匯款帳戶,倘若因申請單位逾期送 件造成無法補助,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三)各校(園)所需經費需先行墊付,待執行完成並檢附相關 資料送審通過後再行核撥款項。

五、本活動諮詢請逕洽自立國小學務處潘主任,電話:03-4559130#310。

六、檢附旨揭活動計畫及本市農遊券合作業者名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