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桃園市少年自立生活經濟扶助計畫」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一、本計畫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使用,請各單位協助轉知社工人員評估符合本計畫之個案需求,檢附申請表、領據及相關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二、本計畫新修正內容及相關申請表單,請至社會局網頁下載(首頁/福利服務/兒少福利/經濟補助/桃園市少年自立生活經濟扶助計畫(網址為https://sa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