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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資源-校園志工如何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 發布單位:教育局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1.需先完成志工基礎教育訓練及本市教育局辦理之教育類特殊教育訓練後,備妥訓練證書影本及照片電子檔,提供給所服務的本市所屬運用單位(學校),由其代為線上向本府教育局申請。
2. 請至桃園市志願服務資訊整合平台線上申請辦理。(https://vsty.tycg.gov.tw/Backend/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