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 (一)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在學學生。 (二)國中小(學業成績免審核)前一學期在學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高中職以上學校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二、申請方式:請洽各校教務處。經就讀學校初審後於依公文內容規定時間,至本局委託學校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