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聯絡人:李宜錚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 ,是我國第一部揭弊保護專法,針對泛公部門內部揭弊者提供「3保1減」之保護措施,包含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以及責任減免等措施,程序保障部分則有舉證責任倒置及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等規定,以確保揭弊者相關權益。 

詳細資訊可循下方連結,至廉政署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區查閱。

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撥打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律諮詢專線(02)2382-6585 

服務時間:每週一下午2點至5點(遇國定假日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