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政策核心宗旨與推動願景
游泳與水上安全不僅是一項體育運動,更是伴隨孩子一生的重要「自救與生存技能(Life Skill)」。臺灣四面環海、溪流與埤塘密佈,為培養學生具備良好的親水能力、水域安全警覺與自救能力,教育部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積極推動游泳與防溺教育正式課程,以確保每位學生都有機會能在學期中學習水上安全知識。
二、關於學校游泳教育的四件事:
- 建立畢業基本目標: 預期孩子在小學畢業時,能夠達成游泳前進15公尺;水母漂30秒、仰漂或立泳15秒以上的目標。
- 納入108課綱推動正式課程: 有別於傳統的競技游泳訓練,更強調在面對不同的水域環境(如:安全的封閉泳池,以及充滿變數的溪流、海邊等開放水域)時,如何正確評估環境風險,並做出安全的防溺與自救反應。
- 落實水上生命教育: 核心目的不僅是教導學生如何游泳,更重要的是透過對水域環境的認識,培養人們對大自然的敬畏、對生命的珍惜,以及在危急時刻保護自己與他人的能力。
- 編列專款補助實施:桃園市積極響應教育部政策,於游泳與自救教育中編列專款,針對無游泳池之學校補助交通車資、場地門票及教練類費用,落實水域安全的教育平權。
三、水上生命教育核心與內涵
- 尊重生命與敬畏自然(核心精神)
水火無情,水域意外往往發生在瞬間!透過水上生命教育瞭解生命的脆弱,進而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輕易涉險;懂得敬畏大自然,不抱持僥倖心態,做到知險避險。 - 水域安全意識與防溺(預防觀念)
教導如何判斷安全與危險的水域,辨識警告標誌,強調「不去沒有救生員的水域」、「不進行危險跳水」、「天氣不佳不下水」等基本原則來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 自救與求生技能(實作技能)
相較於競技游泳,水上生命教育更強調水中求生的能力,例如水母漂、仰漂在水中保持體力,等待救援;著衣模擬意外落水時,如何利用衣物增加浮力,或是正確脫去沉重衣物等。 - 正確的救生觀念(保護他人)
強調「救人前先保護自己」的原則,避免因盲目下水救人而造成雙人溺斃的悲劇,謹記「叫、叫、伸、拋、划」的救生口訣以及防溺十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