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資訊設備採購案申請經費補助
學校申請教學資訊設備經費,因經費來源不同,作業流程可分為三種,請學校先行確認經費來源,並依照經費來源下載附件相關格式填寫並發文申請補助。報局前,如有不清楚之處,可先與教育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陳怡靜小姐窗口聯繫詳情。
聯絡方式:(03)3322-101 #7511-7512
- 申請教育局款項:學校先行依「學校申請經費文件自我檢核表」依序備妥相關資料➣紙本或電子文(含相關附件)擇一方式來函報局➣依本局核定經費逕為撥付(免掣據)➣學校辦理成果核結。
※(如資本門核定補助金額超過600萬元以上,請貴校於繳交成果核結時,提供相關契約書、預算書及原始憑證等相關文件留局備查)。
- 申請工務局款項(僅補助資本門):學校先行依「學校申請經費文件自我檢核表」依序備妥相關資料➣紙本方式來函報局➣貴校驗收完竣後繳交成果核結相關資料,並掣據請款。
- 申請2筆以上款項(同一案件含教育局及工務局款):學校先行依「學校申請經費文件自我檢核表」依序備妥相關資料➣紙本方式來函報局➣依本局經費核定,學校應先驗收完竣後,核銷方式請學校先函報本局核銷工務局補助款(需掣據)➣俟工務局於撥款後2周內辦理教育局款成果核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