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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資源-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讀書有沒有學雜費減免補助?

  • 發布單位:教育局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1.就讀本市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予以減免學雜費:
(1)身心障礙學生:係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2.學雜費減免基準為1,01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