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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資源-家長會費,用途如何?

  • 發布單位:教育局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依據「桃園市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19條之規定,家長會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收,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理。又依第20條之規定,家長會經費之用途如下:一、家長會會務支出。二、協助學校辦理各項教育活動。三、支援學校充實教學設備及改善教學環境。四、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生交流活動。五、師生獎助及慰問。六、其他協助學校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