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為寒暑假愛心午餐補助,目的在於協助寒暑假期間在家期間,因父母無法準備餐點而導致三餐不繼之經濟弱勢學生。 二、本補助不由家長提出申請,係由學校導師視學生寒暑假家庭狀況協助推薦需求學生名單,最後由學校午餐工作小組開會審核通過補助學生。 三、市府將補助金額撥款至各受補助學校,學校可由補助經費項下由學校廚房自行烹煮或依學校需求向鄰近商店或原外訂餐盒廠商採購餐點,另各校可視在地情況配合社區環境研訂較富彈性之供餐方式(不能直接給現金或將補助款匯至受補助學生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