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產基金(助學金)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 (一)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申請方式:請洽各校教務處。經就讀學校初審後於依公文內容規定時間,至本局委託學校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