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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資源-學齡已過怎麼取得國小、國中同等學歷?

  • 發布單位:教育局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可循下列方式取得:
一、學力鑑定:一年辦理一次,全國同一日期施測,大約三月考試,二月報名。資格:年滿14歲之國民,得應國小考試,年滿17歲之國民,得應國中考試。考試科目:國小-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國中-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可分年報考,累計全部科目均及格,發給國小或國中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訊息將於當年度透過有線電台跑馬燈公告或請逕上桃園市教育局終身學習科最新消息下載參考。
二、就讀補校資格:年滿12歲可就讀國小補校,年滿15歲及具有國小同等學力者可就讀國中補校。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由學校給予畢業證書。開辦補校之名單,請至教育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