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鑑定學生,依據本市適齡兒童入學相關規定,得至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報到入學,且以不增加該校班級數為原則,若學區學校新生額滿則轉介至鄰近學校申請就讀。本項申請係資優生提早入學標準之「鑑定」,並非招生考試,得由家長決定其是否「申請」入學。